药品也有“身份证”了!
买药先“验码”,卖药必“扫码”
沈阳药品追溯码
采集应用全面落地
确保每一盒药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大家买药前别忘先验一验
安全用药更放心哦!
全面推动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
筑牢群众用药安全防线
新闻发布会
6月25日召开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张威
介绍情况
2024年4月以来,沈阳市作为全国首批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试点地区,按照国家、省医保局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工作部署,采取先药品后耗材,先药店后医院,先有码后无码,先门诊后住院,先归集后应用的原则,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医保药耗追溯码信息采集和应用工作,在全省率先实现定点医药机构追溯码上传接入,并通过核查追溯码重复扫码数据查处一批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违规行为。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一、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全面落地
药品追溯码是药品的“电子身份证”,标识在药品包装盒的显著位置,是每一盒药品从生产出厂时就被赋予的唯一身份标签。
自国家医保局部署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应用工作以来,沈阳市医保局积极响应,制定《沈阳市医保药品追溯信息采集和应用技术方案》,通过强化政策引导、协同联动、培训指导、采集管理等多方面措施,打破数据壁垒,强化技术支撑,快速将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延伸到医院、药店和参保人等终端使用群体。
截至目前,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接入率91%、定点零售药店接入率100%。从7月1日起,按照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要求,定点医药机构在销售环节要100%实现扫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
二、防范不法药品危害群众健康
近年来随着医保报销比例不断提升、医保药品目录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参保群众购药渠道日益多元,部分不法分子也借机牟利,一些药贩子通过“医保取现”“高价回收”等手段诱导参保人倒卖医保药品,这种经非法转手后再次进入市场销售的药品往往通过非法渠道流通,储存条件恶劣,很多药品用普通塑料袋、纸箱等简单包装,随意堆积在库房,无任何防潮、防污染措施,甚至可能混杂假冒伪劣药品。患者使用后,轻则因无效治疗延误病情,重则出现严重不良反应,乃至威胁生命。
药品追溯体系的建设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的有力手段,从根本上有效阻断了假劣药品、已销售药品二次流入市场的通道,让消费者可以通过扫描追溯码核实药品真伪来源,杜绝临期、过期药品,确保其质量和安全,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药”。
三、严厉打击药品销售违法行为
目前,沈阳正在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项整治以药品追溯码异常线索为重要抓手,对定点医药机构涉嫌倒卖药品等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在这里,我们也提醒广大参保人,所有药品的追溯码都会被记录、追踪,参保人转卖医保药品就相当于在药盒上贴上了自己的身份证,卖出去的每一盒药,在医保大数据监控下,都会原原本本成为卖药人违法犯罪最直接的证据,万万不可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将手中的“救命药”变成药贩子的“摇钱树”。
“买药先验码、卖药必扫码”,药品追溯码的全面采集应用,是沈阳市规范定点医药机构药品管理,确保用药质量和安全的又一惠民举措。沈阳医保将与市场监管部门一起,充分发挥一药一码溯源优势,切实阻断药品回流链,让参保群众真正可感可及。
发布会上还回答了
记者提出的相关问题
问:能否详细介绍一下,怎么能知道自己购买的药品是不是再次进入市场销售的药品呢?
答: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处长修艳涛:想知道购买的药品是不是再次进入市场销售的药品,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登录“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主页,点击医保服务→药品追溯信息查询,进入“药品信息查询”页面,扫描药品包装盒上的二维码或条形码进行查询,也可以直接输入追溯码的数字信息查询。
第二种方式是下载安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注册或登录账号后,在首页中部左侧找到“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查询”标签,点击进入即可查询药品追溯信息。
如果界面提示“未查询到该产品信息”,可能是因为药品销售机构未上传追溯信息,建议索要药品来源单据;如果界面显示只有一次追溯信息,并提供详细信息,说明药品来源合法;如果发现多次记录,就可能是再次进入市场销售的药品,有权申请赔偿。
问:请问公众在日常购药过程中,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查询药品追溯信息、保障用药安全?
答:市市场监管局药品监督管理处副处长凌雪松:按照《药品管理法》《国家药监局关于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药监局第23号公告等规定,在我国药品追溯体系建设方面——
一是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生产企业承担药品追溯系统建设的主要责任,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应当配合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生产企业,建成完整药品追溯系统,履行各自追溯责任。
二是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生产企业可以自建药品信息化追溯系统,也可以采用第三方技术机构的服务。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应配合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生产企业建设追溯系统,并将相应追溯信息上传到追溯系统。
三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全国药品信息化追溯协同服务平台,不断完善药品追溯数据交换、共享机制。鼓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行业协会、第三方服务机构、行政管理部门通过药品追溯协同服务平台,实现药品信息化追溯各方互联互通。鼓励企业创新查询方式,面向社会公众提供药品追溯数据查询服务。
目前,按照国家药监局、省药监局的工作部署要求,我市药品零售企业应通过“码上放心”追溯平台,对上游供应单位提供的血液制品、生物制品、集采药品的追溯信息进行确认。
今年,市市场监管局申请省药监局支持,为沈阳市开通了54个“码上放心”平台药品追溯信息查询端口,可以查询通过“码上放心”平台记录的,相关药品生产、流通环节追溯信息。
现阶段,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中的“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查询”功能,查询相关药品是否存在多次医保结算情况。群众如怀疑在沈阳市零售药店、医疗机构购买的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可通过12345、12315平台向相关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提供购买票据、产品包装、追溯码信息等材料,由相应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