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本应提供庇护的港湾沦为侵害的牢笼,司法如何为最脆弱的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在被告人高某某长期利用监护人身份性侵未成年被监护人高某的恶性案件中,内蒙古包头九原区人民法院以实际行动给出了响亮回答。
基本案情
被告人高某某利用其作为被害人高某的监护人身份之便,自高某幼年起长期实施猥亵,并最终发展为性侵。高某母亲发现后报案。案件审理期间,人民法院联合妇联、专业心理辅导师多次与被害人及其母亲沟通,二人均强烈要求严惩被告人高某某并撤销其监护权。
审理过程及裁判结果
发生在家庭内部的性侵害案件就像一个隐秘的角落,其行为具有更为隐蔽、持续时间更长、后果极其严重等特点。
为全面保护被害人权益,降低身心伤害,九原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团队打破程序壁垒,统筹推进刑民一体化审理:
通过整合刑事、民事审判力量,对侵害事实及监护失格等关联事实进行同步调查核实;
在取证环节尽可能采用针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一站式”询问,减少其反复陈述创伤经历;
在撤销监护权审理中,注重并充分听取、尊重被害人的明确意愿,同时提请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阻断后续风险;联动妇联、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心理咨询专家等多方力量,共同为被害人制定并启动涵盖心理疏导、生活帮扶及回归支持的综合救助计划。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某违背人伦,长期对被害人实施猥亵、强奸,情节恶劣,应认定为有罪,依法予以严惩。最终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九年。基于查明的被告人高某某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事实,并充分尊重被监护人高某的意愿,依法判决撤销高某某对高某的监护人资格。
典型意义
本案彰显了人民法院严惩恶性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最脆弱群体的高度责任感与司法智慧。法院构建并运行了以被害人为中心、多程序协同、多机构联动、全流程覆盖的司法保护模式,生动践行了“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的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理念,为守护未成年被害人权益提供了具有示范意义的司法范例。
来源:包头九原法院
编辑:姚梦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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