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彭瑀珩
5月21日,记者从四川证监局获悉,该局近日对华神科技(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多项违规行为作出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经调查,华神科技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以及内控制度不完善且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在会计核算方面,存在三起违规行为。2021年,其子公司海南融盛弘科技有限公司将部分广告费用错误计入无形资产;2023年,子公司西藏康域药业有限公司在部分医疗器械销售中,于未发生实物流转、控制权未转移给客户的情况下便确认收入,且后续发生退货;同年,存在业绩承诺的子公司成都远泓矿泉水有限公司将少量销售费用核算至其他子公司,影响业绩考核测算精准性。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方面,2021年子公司海南华神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预付非主营业务合同款项,合同解除并全额退回预付款期间,部分资金流入实控人控制的公司,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与实控人之间的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内控制度方面,西藏康域财务内控制度不完善,致使部分销售费用报销票据与业务实质不符;四川华神钢构有限责任公司未严格执行采购管理制度;公司未建立大额非主业支出内控制度,导致2021年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西藏康域财务经理还兼任客户财务负责人,人员管理不规范。
四川证监局指出,华神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相关规定,决定对华神科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外,公司相关董事、高管人员未能勤勉尽责,分别对上述问题负有相关责任。其中,董事长兼总裁、实控人黄明良对会计核算、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内控管理与执行问题均负有责任;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俊对会计核算、内控管理与执行问题均负有责任;副总裁、华神钢构董事长宋钢对内控执行涉及华神钢构的相关事项负有责任。四川证监局决定对黄明良、李俊、宋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四川证监局要求华神科技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并在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四川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对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有效问责。
当天,华神科技发布公告称,将认真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