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 覃维威)近日,当阳法院开展“清晨执行”“夜间执行”行动,成功执结一起因买卖合同引发纠纷的执行案件。
据了解,吴某于2023年3月4日在姜某处购买种子,并出具收据一张,随后姜某通过微信向吴某发送信息,载明所有种子款合计8450元。但吴某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支付种子款,随后姜某根据法院生效的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对吴某进行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案件承办人对被执行人吴某的财产进行了全面调查,除商业保险外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承办人先后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吴某家中,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吴某踪迹,后经多方打听,承办人与吴某取得联系,但吴某拒绝履行义务且态度极其恶劣,在电话中称,“只要你们找到我,随便你们怎么执行,这个钱我是不会给的”,随后将承办人的电话拉黑,至此执行工作渐渐陷入了僵局。后申请人反映吴某人在当阳,结合吴某诉讼阶段即缺席审判的情况,承办人推定吴某应该是“早出晚归”,于是,承办人联合执行局其他干警先后展开了“清晨执行”“夜间执行”行动,经过“早晚蹲点”,虽在行动过程中未找到吴某本人,但被执行人吴某父母认识到法院执行的严肃性,表示愿意代偿剩余部分案款,加上前期承办人扣划的吴某保险现金价值,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接下来,当阳法院将会把“清晨执行”“夜间执行”作为执行工作的常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聚焦执行难题,集中开展执行专项行动,用尽用足执行措施,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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