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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9-05 08:54:00    

为大力选拔适应强省会行动需要的优秀年轻干部,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兰州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公开选调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1.我省市(州)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我省市(州)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选调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资格。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须现任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9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上述关系人员担任领导职务的用人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选调机关的选调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兰州市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可通过甘肃党建兰州市平台(https://lz.gsdj.gov.cn)、兰州组工微信公众号下载。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报名相关事项,可按照《职位表》公布的电话与工作人员联系。

(二)报名

采取报考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为2025年9月5日9:00至9月8日17:00。

报名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登录甘肃党建兰州市平台(https://lz.gsdj.gov.cn),点击“兰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版块,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如实填写详细信息。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2.报考人员注册完成后,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

3.报考人员根据相关要求选择填报职位,下载打印《兰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不得对《报名表》格式进行改动。

4.报考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

5.报考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以电子图片形式上传报名系统。未按要求上传或填写不规范的,不予资格审查。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甘肃党建兰州市平台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选调机关对资格审查工作有其他要求的,报考人员按选调机关要求办理。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为“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考人员,可根据报考部门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也可改报其他职位。9月8日17:00后报名审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9日17:00前改报其他职位,9月9日17:00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本次公开选调各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资格审查结束后,未达到比例的职位减少选调计划,直至达到3:1的开考比例。减少选调计划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减少选调计划或者取消职位在甘肃党建兰州市平台公布,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2025年9月11日9:00至17:00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考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9月12日9:00至9月14日9:30登录甘肃党建兰州市平台,下载打印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和面试,主要测查应试者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一)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1.科目与内容。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均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满分为100分。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合成成绩计算公式为:合成成绩=笔试成绩×5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50%。

2.时间和地点。

笔试:2025年9月14日上午9:00—12:00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2025年9月14日下午14:30—17:00

考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要及时在公安机关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3.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于9月中旬登录甘肃党建兰州市平台查询本人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合成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各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其中一门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甘肃党建兰州市平台予以公布。

资格复审依托报名平台线上开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扫描件。另需其他材料的,选调机关应提前通知报考人员准备。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按照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合成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比例一般为3:1。经市委组织部同意,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通过核减计划的方式达到3:1;通过核减计划仍然达不到3:1的,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对实际未形成竞争的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与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面试成绩应达到使用同一题本面试人员成绩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甘肃党建兰州市平台予以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小组面试方式,主要测查履行职位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选调计划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对档案中材料和信息造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考察结束3个工作日后及之后环节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

(二)体检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六、公示

拟选调对象分别在选调机关和本人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示环节出现的空缺职位,选调机关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七、审批及任职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选调机关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审批环节出现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附件:兰州市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中共兰州市委组织部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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