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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检察院巧解邻里矛盾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12 08:44:00    

“从影像资料和证据来看,双方确因一时冲动引发冲突,且事后积极赔偿、互相谅解。”6月9日,松滋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在谈及一起因邻里纠纷导致的轻伤害案件时说,根据公开听证结果,对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既能体现法律的教育挽救功能,也有助于修复邻里关系。

2024年5月,家住洈水镇某村的赵某、戴某两户村民因地界纠纷发生冲突,造成赵某轻伤二级、戴某轻伤一级的损伤后果。案发后,在当地法律服务所、村民委员会联合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并相互出具《刑事谅解书》。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赵某丈夫及戴某夫妇均涉嫌故意伤害罪,但因系初犯,且自愿认罪认罚,达成和解,符合从宽处理条件。

今年4月,该院启动公开听证程序。经充分讨论,听证员一致同意该院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办案人员还联合相关部门,通过实地走访、法律咨询等方式,推动双方土地纠纷妥善解决。

近年来,松滋市检察院持续深化公开听证制度建设,将公开听证覆盖至拟不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多个办案环节,尤其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矛盾突出的案件“应听尽听”,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23年以来,该院共计对26起因邻里纠纷导致的轻伤害案件作出不予起诉决定,推动涉案矛盾全部化解,邻里握手言和。(通讯员 胡春华)

编辑: 袁超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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