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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常态化澄清正名 激励干部敢为愿为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08 07:40:00    

掌上春城讯“在得知自己被举报后,我感到很委屈,情绪很低落,日常工作也受到了极大的干扰。感谢组织还我清白,今后我将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以实际行动回报组织的信任。”近日,昆明市纪委监委在某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召开澄清正名会,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姚某澄清正名。

近年来,昆明市纪委监委持续深化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统筹部署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澄清正名工作,结合实际细化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常态长效推进澄清正名工作,不断激励和保障广大党员干部敢担当、真作为。

为确保澄清正名工作有序开展,昆明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暂行办法,明确澄清正名的适用范围、启动程序、实施方式和工作要求等,确保澄清正名工作有章可循。同时,建立健全失实检举控告联动机制,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对收到的检举控告进行认真筛选研判,各承办部门对经调查核实确属失实的检举控告,及时启动澄清正名程序,形成多部门联动协作工作局面。

为着力提升澄清正名工作的精准性、规范性,市纪委监委对于拟开展澄清正名的干部,结合被反映人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作风表现、廉洁自律以及造成的不良影响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对综合评估结果进行集体研究。同时,规范报批程序,事前提出澄清工作书面建议和方案,具体包括予以澄清的理由,失实检举控告的主要核查过程、主要证据、认定依据、核查结果以及开展澄清的时间、方式等内容,按照规定逐层审批。

“澄清正名不仅是为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更是为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主要负责人介绍,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市纪委监委注重开展澄清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事前着重听取澄清对象的思想认识及表态,做好工作预案,表明组织澄清是非、保护干部的鲜明态度;事中加强与澄清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沟通,引导澄清对象放下思想包袱、正确对待群众监督,并选用适当的澄清方式积极稳妥开展澄清正名;事后适时开展回访,了解澄清对象的工作表现、思想认识等情况,巩固澄清效果。

此外,在前期集中澄清的基础上,昆明市纪检监察机关对近两年来办结的检举控告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形成专门的工作台账,对于符合澄清情形的及时澄清,严格落实挂账销账制度。

“2024年以来,昆明市纪检监察机关共为478名干部(党员)60个单位(党组织)进行澄清正名,突出了激励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鲜明导向。”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统筹推进澄清正名及查处诬告陷害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持续释放如实检举控告、抵制歪风邪气的信号,促进群众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有效发挥群众监督的重要作用。

昆明日报全媒体记者:吕文康

通讯员:罗丹 赵艳芳

责编:毕群

编审:刘莹

终审:周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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