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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假期,泉州交警开展夜查统一行动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5 23:06:00    

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晓蓉 通讯员 赵美缘

为预防清明期间涉酒交通事故的发生,泉州各地公安交警部门针对今年清明节群众返乡、扫墓、踏青等出行活动增多,酒驾易发的特点,加大警力持续开展夜查统一行动,在辖区饭店、酒吧、酒店、排档等涉酒娱乐场所周边路段设置执勤卡点,严查酒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清明假期以来,共查处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30起。

酒醉驾典型案例曝光:

4月4日22时36分许,李某饮酒后驾驶贵F90U86号牌小型轿车行驶至开发区吉泰路崇宏街交叉路口时,被正在执勤的开发区大队执勤人员当场查获。经检测,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6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经进一步查询,李某此前已因酒后驾驶被查处过一次,此次为二次酒驾。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教育和处罚。

4月4日21时39分许,张某饮酒后驾驶闽C72D3T号牌小型汽车行驶至台商区杏秀路路段时,被正在执勤的台商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张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8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教育和处罚。

4月4日21时27分许,陈某饮酒后驾驶闽C5V898号牌小型汽车行驶至德化县丁溪街路段时,被正在执勤的德化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陈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2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民警依法对其进行教育和处罚。

4月4日9时12分许,刘某饮酒后驾驶闽C7135W号牌小型轿车行驶至永春县南环路南塔岭隧道附近路段时,被正在执勤的永春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4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教育和处罚。

泉州交警提醒,交警清明假期“不打烊”,莫因酒驾遗憾终生。广大驾驶人要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也希望亲朋好友互相提醒,摒弃侥幸,平安回家。

编辑:潘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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