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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快评 | “22条措施”优化营商环境进阶:以 “无为” 之智促 “有为” 之效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20 09:31:00    

近日,山西省出台22条措施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这一政策举措不仅是对企业负担的切实减轻,更是政府治理理念的一次深刻转变。这一转变折射出政府职能定位的重新思考,也是山西营商环境优化进入新阶段的预示。

在 “必要” 与 “克制” 间寻找平衡

对企业的监督检查是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共利益的必要手段。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为例,通过严格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既能避免企业 “带病运行”,也能防止 “劣币驱逐良币”。然而,现实中 “多头检查”“运动式检查”“以罚代管” 等乱象频发,不仅让企业疲于应付,更滋生了权力寻租的风险。

山西省此次新规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正是要通过制度约束将监管行为关进 “笼子”。这一做法既守住了监管底线,又释放了 “有所为有所不为” 的治理哲学,体现了现代政府的智慧和担当。

以 “无为” 智慧激活市场活力

新规中“一次检查、全面体检”“扫码入企”等要求可谓要求行政执法监督机关“无事不登三宝殿”。这一源自传统治理智慧的理念却与现代市场经济规律在某种意义上达到契合。“不打扰” 的治理逻辑既避免了 “权力任性”,也为企业营造了稳定预期。这种 “减法思维”,正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所在。当政府减少对企业的 “过度关怀”,让市场主体在法治框架内自主决策、自由竞争,反而更能激发其内生动力。

从 “监管者” 到 “服务者” 的角色升级

“不打扰”不是“不作为”,而是要在“不越位” 的同时“不错位”。此次新规意在让企业安心经营、轻装前行,而要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增强企业获得感,还需政府进一步树立“服务前移”“有求必应”的施政理念。

政府部门将 “事后监管” 转向 “事前服务”,提前研判企业需求,主动提供服务上门、政策指导、风险预警等服务,通过分析预判企业需求,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完善企业诉求响应机制,真正做到"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政府的角色从管理者变为服务者,从被动等待变为主动作为。

营商环境优化永无止境,从 “重监管” 到 “重服务”,从 “管得住” 到 “放得活”,山西省的改革实践印证了一个道理:真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既有 “规则之盾” 守护公平,又有 “服务之伞” 呵护成长。唯有将 “无为而治” 的智慧与 “主动作为” 的担当相结合,才能让市场活力充分涌流,为高质量发展开辟新境界。

来源:黄河新闻网

编辑:贾霄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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