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怀仁市教育局通报“怀仁市第七小学老师殴打学生”。
2月27日,山西怀仁市教育局针对“怀仁市第七小学老师殴打学生”发布情况说明:怀仁市教育局立即成立调查组赴学校核查情况。经核查——
怀仁市城镇第七小学校五年级学生姜某某、李某和于某某在校园操场踢球时,与六年级学生王某某发生争执。事后,五年级教师刘某某(系学生姜某某母亲)带学生李某去六年级学生王某某班级质问情况,在质问过程中教师刘某某动手打了学生王某某。后经诊断,学生王某某身体各项指标正常。
经怀仁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
给予怀仁市城镇第七小学校五年级教师刘某某记大过处分并停职;对怀仁市教育局分管领导和城镇第七小学校校长等相关领导、教师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来源 | 怀仁市教育局